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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客的碎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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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多未曾经我读,事少不可对人言

太阳的“主人”  

2010-12-01 17:12:49|  分类: 默认分类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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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数十亿年时光,太阳终于有了它的“主人”。西班牙女子杜兰向当地公证人注册,将太阳登记为她的财产。她指出,联合国《外层空间条约》上虽然有协议规定不得有国家宣称拥有任何行星或恒星,但对个人却无此规定。

杜兰到西班牙公证处做太阳主人的公证时,公证员起初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不过公证员还是很有职业精神,耐心地接待了杜兰这位“来自地球”的顾客,并接受了她的申请。公证员发给杜兰的文件宣称,这位西班牙妇女是“太阳的主人,该恒星的光谱类型为G2,位于太阳系正中央,与地球的平均距离为1.496亿公里”。

  杜兰说,从现在起她要对所有利用太阳的人收费,收入的一半交给西班牙政府,20%作为西班牙的老人退休年金。她说,她还会拿出10%作为研究之用,10%用来终结全球饥荒,最后10%留给自己。但杜兰还没有订出太阳使用费的标准,如何“征收”使用费可能也是个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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